一、項目名稱:廣西“十三五”第二、三批鎮(zhèn)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服務 二、招標編號:GXKLG20213004 三、項目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20日 四、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五、更正內容 (1)招標文件第27頁第五章“合同主要條款格式”第一、審計范圍及目的原文:“…通過審計,核實各項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以及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范性,工程造價的真實性,最終確認該項目實際投資完成額及各單項工程總造價。該審計報告作為下達竣工決算批復和竣工決算審計意見及審計決定的依據”,現更正為“…通過審計,核實各項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以及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范性,最終確認該項目實際投資完成額。”; (2)招標文件第28頁第五章“合同主要條款格式”第四、乙方責任中第(一)點原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操作指導規(guī)程》…”,刪除“《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操作指導規(guī)程》”; 第四、乙方責任中第(二)點原文“每次現場審計需配備注冊會計師、工程技術等專業(yè)人員參加審計工作,并保證審計力量,人員相對固定”,現更正為“每次現場審計需配備注冊會計師等專業(yè)人員參加審計工作,并保證審計力量,人員相對固定”; 第四、乙方責任中第(五)點原文:“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本項目或委托單位組織開展工程復查時,如發(fā)現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未能發(fā)現工程造價、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物資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等有重大問題或缺陷和工程造價的復核結果與乙方出具審計結果差異超出3%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扣減該項目審計費用的50%,對已經支付的審計費項目建設單位有權要求審計機構退回,并取消該審計機構今后參加委托單位工程審計資格”,現更正為“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本項目或委托單位組織開展工程復查時,如發(fā)現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未能發(fā)現工程造價、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物資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等有重大問題或缺陷,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該審計機構今后參加委托單位工程審計資格”。 六、聯系方式 廣西科聯招標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70號 聯系方式:購買采購文件聯系人:李艷 ,聯系電話:0771-2273368,傳真:0771-2273500 項目咨詢聯系人:鐘工,15078808804 廣西農村投資集團水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13978643139 地址:南寧市廂竹大道30號
廣西科聯招標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